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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工程建设项目取消投标报名的通知》2019/09/20 10:10

         进入2019年,是工程招投标领域改革的一个重要时间段。“招投标”是体现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反映城市投资吸引力的重要指标之一。不论是国办函〔2019〕41号文明确提出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投标报名,还是近段时间各地陆续发布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收取投标保证金。

         不难看出,取消投标报名、取消投标保证金已是大势所趋,未来或将有更多省份明确取消。而不久前,六部门共同发文(建市〔2019〕68号)加快推进工程担保,为建筑企业减负。

         一系列针对“招投标”、保证金的政策出台,说明建筑业改革已迈进“深水区”。更多触及利益和“灵魂”的改革,值得期待!

         近日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工程建设项目取消投标报名的通知》,提出:自2019年9月23日起,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在招标(资格预审)公告、招标(资格预审)文件中要求潜在投标人进行投标报名。

         各潜在投标人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sggzy.com/)”进入“交易主体登录-工程建设”系统后无须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可直接下载招标(资格预审)文件。

 

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关于工程建设项目取消投标报名的通知

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文件精神,我中心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系统进行了梳理和优化,现将取消投标报名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自2019年9月23日起,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在招标(资格预审)公告、招标(资格预审)文件中要求潜在投标人进行投标报名;各潜在投标人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sggzy.com/)”进入“交易主体登录-工程建设”系统后无须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可直接下载招标(资格预审)文件。

         特此通知。

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