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原郑州市豫通市政公用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企业可提供工程监理,工程招标代理,政府采购代理,工程造价咨询;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工程项目咨询服务;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建筑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等相关服务。现拥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资质,同时开展招标代理及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现为中国建设监理协会会员单位,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河南省监理企业二十强(建筑业骨干企业),河南省建设监理协会副秘书长单位,河南省投标先进单位和诚实守信单位,河南工程咨询行业十佳杰出单位,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重点培育企业,河南省信用评价优秀等级监理企业,河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连续多年被评为省先进监理企业和诚信建设先进企业。
公司成立至今,始终秉承“监造精品工程,实现企业价值”的宗旨,以“公正守法,诚信经营,科学管理,服务至上”为核心,以“创新发展”为企业追求,以“求真务实,严谨负责”为服务标准,以“回报社会和员工”为企业使命,积极开拓,勤于探索,积累了丰富的监理工作实践经验,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理工作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通过ISO体系认证,获得3A级信用等级证书、3A 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3A级诚信经营示范单位。
公司按照现代企业管理模式,建立了科学高效的组织机构,现设“一办一部四中心”,即总经办、综合部、工程管理中心、人力资源管理中心、经营管理中心、财务管理中心。
公司技术力量雄厚,把“以奋斗者为本”作为企业的用人理念,积极开拓,勤于探索,积累了丰富的监理工作实践经验。企业现有员工600余人,技术人员占总人数的94%,其中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100余人,高级工程师35人,工程师195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572人,人员专业涵盖道路、桥梁、隧道、城建、工民建、给排水、暖通、燃气、电气、测量、园林、绿化、机电、电力、交通、设备安装、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工程咨询、项目管理等,拥有先进的检测设备及专业实验基地。
二十多年的专业服务和经验积累,先后承担了1600余项工程建设监理项目,工程总造价近叁仟伍佰多亿元。监理工程范围涉及市政道路、桥梁、隧道、管网、污水处理厂、自来水厂、园林及道路绿化、房屋建筑、桥梁及房屋加固、装饰装修、设备安装、交通建设、水利水电、河道治理、土地整理、电力、输变电工程等,尤其是在工程行业新兴的综合管廊、海绵城市、装配式建筑(房建和桥梁)等监理及咨询领域有丰富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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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立即开展建设工程深基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各开发区、区县(市)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近一个半月以来全市建筑施工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多发、频发,特别是深基坑工程事故较多,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严峻。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经研究,决定立即开展全市建设工程深基坑施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提升思想认识。当前,全市建设工程已进入施工高峰期,汛期、消防风险明显增多,各方面任务及风险压力叠加,全市建筑施工安全形势严峻复杂,各开发区、区县(市)建设局,各有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提前研判可能出现的各种安全风险,制定采取针对性的管控措施,认真履职尽责,坚决防范遏制各类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加强源头防范,立即展开行动。各开发区、区县(市)建设局,各有关单位按照《郑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等要求,立即开展建设工程深基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检查范围
全市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基坑施工安全管理。重点突出地铁、市政工程、高层房屋建筑深基坑施工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1.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以及安全技术交底、各种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及标准规范要求;监理单位是否开展专项方案审核、施工现场监理和工程验收;建设单位在安全报监时是否提供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2.深基坑工程安全管理情况。深基坑(槽)土方开挖、基坑支护、临边防护、变形监测、专用梯道、降水排水和边坡作业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及标准规范要求。对工程周边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的监测、防护和评估情况。对深度达到1.5m的基坑施工,要全部实行监理旁站,对深度达到2.2m的基坑施工,要扎实做好基坑防护,对深度达到3m以上的基坑施工,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规范施工,立行立改,坚决消除建筑施工安全隐患。
3.各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各开发区、区县(市)建设局要督促工程参与各方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一是安全管理机构的保证体系的建立情况;二是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专用帐户的建立、支付、使用情况;三是安全管理资料的建立和审批情况;四是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五是今年下发的各级安全管理文件落实和各级安全检查整改情况;六是安全管理职责的履行情况;七是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情况;八是施工现场的实体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情况;九是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范及各级管理规定的执行等情况。
(二)有关要求
1.从即日起,立即对全市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深基坑安全隐患开展排查整治,相关排查整治情况实行报送制度。严格按照“谁监管谁负责”原则,各开发区、区县(市)建设局,各有关单位对基坑工程认真梳理排查,未经专家评审的深基坑不得施工,没有基坑监测的深基坑不得施工。
2.深基坑的开挖、防护、暗挖、顶管等作业活动实施前,除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要求外,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带班、交底、旁站制度,经各开发区、区县(市)建设局检查合格后,方可继续实施。
3.各有关单位要立即开展建筑工程基坑施工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施工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细致排查整改危大工程安全隐患。各开发区、区县(市)建设局要迅速组织,细化落实工作要求,同步开展监督检查。
三、严格执法检查,严惩违法行为。各开发区、区县(市)建设局要进一步加强现场检查执法,依法严惩施工作业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凡是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一律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凡是发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立即下达停止施工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经主管部门复查认定已消除隐患后,方可继续施工;凡是发现企业对隐患排查整改不力,隐患自查整改流于形式,以及发现隐患继续冒险施工的,各开发区、区县(市)建设局要立即将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移送处罚,并对相关责任企业和责任人实行信用惩戒。
各开发区、区县(市)建设局应于9月30日前,每周报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深基坑安全隐患开展排查整治情况,排查整治工作结束后,及时上报工作总结。联系人:王永明: 67176526,汪原力:67188760,邮箱:ajzdck@163.com。
郑州市城乡建设局
2020年8月12日